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哥倫布傳    23


作者:布老虎
頁數:23 / 0
類別:傳記

 

作者:布老虎 / 第1頁 / 共326頁

 大小:

朗讀: 
遠征的錢財和設備逐漸籌齊。哥倫布提出的所有條件和要求都被接受。船隊將要在帕洛斯港集結並且從那裡出發。五月初的一個上午,傳令官以西班牙海洋統帥唐·克里斯托弗·哥倫布的名義在帕洛斯城市的廣場上公開宣佈了這一命令。
此前,哥倫布一直過着動盪不定的生活,我們不妨在這裡對他的活動年表作一簡要回顧:1451出生於熱那亞一個毛紡織商人的家庭。
1476在葡萄牙海上的一次戰鬥中船被擊沉,負傷泅水上岸。
1476在里斯本與其從事繪圖業務的弟弟巴特羅繆會合。
14771482從事商務航運,北到北冰洋,南至幾內亞。
1479與費莉帕·佩雷斯特雷洛·莫尼斯在里斯本結婚。
1480與妻子、岳母遷居聖港島,生子迭戈。
1481與妻子、兒子返回里斯本。


  
1484首次向葡萄牙國王約翰二世建議組織西航。
1485妻子在里斯本去世。向葡王的建議被駁回。帶著兒子秘密逃亡西班牙。
1486晉見西班牙國王,呈交西航計劃。


  
1487與貝特麗絲·恩麗克絲同居。
1488貝特麗絲生子費南多。
1490西班牙王室否決西航計劃。
1491再次晉見西班牙國王。
1492西班牙國王費迪南和伊莎貝拉率領大軍攻佔格瑞那達——摩爾人在西班牙的最後一個城市。哥倫布終於有了機會讓國王和王后認真聽取他的西航建議。經過一番波折,建議被採納。簽訂聖菲協議。
第六章
ASDC終於啟航1ASDC一份協議哥倫布又到了聖菲,國王和王后都不在那裡,他們指派秘書胡安·德·哥倫馬接見了他。秘書按照國王的命令讓人又付給了他一筆錢,並且讓他看了哥倫馬和胡安·佩雷斯院長共同起草的關於遠航的協議草稿。哥倫馬告訴哥倫布;他們是奉國王之命這麼做的。哥倫布看了協議草稿,難以抑制內心的興奮,他所提的一切條件都得到了滿足,他現在終於可以穿著金馬刺的皮靴以海軍上將的稱號出入宮廷了。
在這份歷史性的文獻上哥倫布的名字前加上「唐」這個尊稱了。他手畫十字,向哥倫馬鞠躬,表示感謝。
1492417日,西班牙君主的秘書作為代表和哥倫布簽訂了西航計劃的各項條款。湊巧的是:簽訂協議的雙方的名字都是哥倫布實際署名是哥倫姆「Colom」,即哥倫布本人;國王秘書,即哥倫馬「Coloma」
協議的主要內容為:哥倫布從西班牙國王獲得在他發現的海洋、島嶼和陸地上的世襲的海軍上將和總督頭銜。他個人有權享有在海軍上將轄區內無論以何種方式發現、帶來,或以易貨貿易方式取得的所有珍珠、寶石、黃金、白銀及其他物品和商品的價值在扣除成本以後的十分之一。
他還被准許對遠航的費用投資八分之一併相應獲得八分之一的利潤。協①議全文如下:“哥倫布在上帝的支持和幫助下,效勞陛下進行遠航,作為這次航行和可能帶來的發現的報酬,陛下恩准他提出如下要求:首先,陛下,上述海洋的真正君主,自即日起任命哥倫布終身為他歷經千辛萬苦發現和獲得的所有島嶼和陸地的海軍上將。在他歸世後,他的子孫後代同樣永遠享有這一職銜及其相應的一切顯赫權力和特權,恰如卡斯蒂利亞王國的海軍上將阿凡索·恩裡克和他的前輩在他們的轄區中擔任上述職務。——陛下恩准。
胡安·德·哥倫馬。
陛下任命上述哥倫布為他可能發現和獲得的島嶼和陸地的總督和最高執行官,他有權對每個機構的各個職位提出三個候選人,以便陛下從中選擇最中意的人選。這樣,上帝允許他發現並據為陛下所有的領地將會得到更好的管理。——陛下恩准。胡安·德·哥倫馬。
凡在上述海軍上將的轄區內買到、換到、發現和獲得的所有貨物,不論是珍珠、寶石、黃金、白銀、香料,還是其他諸如此類的物品和貨物,也不論其種類,名稱如何,陛下允許哥倫布在扣除需要的全部費用後,可以獲取上述全部財富淨余的十分之一,並有權按他的意願處理這些財富;其他十分之九的財富效納陛下。——陛下恩准。胡安·德·哥倫馬。
如果因為他從可能發現和獲得的島嶼和陸地帶回的貨物,或因為用這些貨物與這裡的商人進行交換而在貿易場所引起訴訟;倘若根據海軍上將所持有的職權,他應該承擔這類訴訟案的審理權。陛下允許他或他① 本協議原載《九江師專學報·哲社版》1991年,4月版。哥倫布名字前的「唐」字可能被刪略了。本書中為了保持地名和人名的統一,對個別字作了改動。
的代理人,而不是他的法官審理此類訴訟案和做出裁決。——根據阿凡索·恩裡克和他的繼承人,在他們的轄區擔任海軍上將時的先例,若此類案件歸屬海軍上將審理,且此種做法公正合理。——陛下恩准。胡安·德·哥倫馬。
如果哥倫布願意,他有權每次投資裝備所有進行貿易船隻總額的八分之一,他同樣可以因此獲得八分之一的利潤。——陛下恩准。胡安·德·哥倫馬。
上述要求,于1492417日,在格拉納達省維加區聖菲鎮獲得恩准,且與每項條款的結尾的陛下答覆一併送發。朕,國王;朕,王后。”在417日協議書的基礎上,430日制訂了法律證書。這份新的檔案,是由胡安·德·哥倫馬撰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