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年被擯,以此自托耳。自杜牧為《登樂游原》詩雲 :「擬把一麾江海去,樂游原上望昭陵 。」始謬用一麾,自此遂為故事。
除拜官職,謂除其舊籍,不然也。除,猶易也,以新易舊曰除,如新舊歳之交謂之「歳除」,《易》 :「除戒器,戒不虞 。」以新易弊,所以備不虞也。除謂之除者,自下而上,亦更易之義。
世人畫韓退之,小面而美髯,著紗帽。此乃江南韓熙載耳,尚有當時所畫,題志甚明。熙載謚文靖,江南人謂之韓文公,因此遂謬以為退之。退之肥而寡髯。
元豐中,以退之從享文宣王廟,郡縣所畫,皆是熙載。後世不復可辨,退之遂為熙載矣。
今之數錢,百錢謂之陌者,借陌字用之,其實只是百字,如什與伍耳。唐自皇甫鎛為墊錢法,至昭宗末,乃定八十為陌。漢隱帝時,三司使王章每出官錢,又減三錢,以七十七為陌,輸官仍用八十。至今輸官錢有用八十陌者。
《唐書》 :「開元錢重二銖四參 。」今蜀郡亦以十參為一銖。參吾古之絫字,恐相傳之誤耳。
前史稱嚴武為劍南節度使,放肆不法,李白為之作《蜀道難 》。按孟棨所記,白初至京師,賀知章聞其名,首詣之,白出《蜀道難》,讀未畢,稱嘆數四。時乃天寶初也,此時白已作《蜀道難 》。嚴武為劍南,乃在至德以後肅宗時,年代甚遠。
蓋小說所記,各得于一時見聞,本末不相知,率多舛誤,皆此文之類。李白集中稱「刺章仇兼瓊 」,與《唐書》所載不同,此《唐書》誤也。
舊《尚書·禹貢》云:「雲夢士作乂。」太宗皇帝時,得古本《尚書 》,作「雲土夢作乂 」,詔改《禹貢》從古本。余按,孔安國注 :「雲夢之澤在江南。」不然也。
據《左傳》: 「吳人入郢,楚子涉雎濟江,入于雲中。王寢,盜攻之,以戈擊王,王奔鄖 。」楚子自郢西走涉雎,則當出於江南;其後涉江入于雲中,遂奔鄖,鄖則今之安州。涉江而後至雲,入雲然後至郡,則雲在江北也。
《左傳》曰 :「鄭伯如楚,王以田江南之夢 。」杜預註云:「楚之雲、夢,跨江南、北。」曰「江南之夢 」,則雲在江北明矣。元豐中,余自隨州道安陸,于入漢口,有景陵主簿郭思者,能言漢、沔間地理,亦以謂江南為夢,江北為雲。
余以《左傳》驗之,思之說信然。江南則今之公安、石首、建寧等縣,江北則玉沙、監利、景陵等縣,乃水之所委,其地最下。江南二浙,水出稍高,雲方土而夢已作乂矣,此古本之為允也。
卷五 樂律一
《周禮》:「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蔟為徵,姑洗為羽。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函鐘為宮,太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若樂八變,即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
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太蔟為徵,應鐘為羽。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 。」凡聲之高下,列為五等,以宮、商、角、徵、羽名之。為之主者曰宮,次二曰商,次三曰角,次四曰徵,次五曰羽,此謂之序;名可易,序不可易。
圜鐘為宮,則黃鐘乃第五羽聲也,今則謂之角,雖謂之角,名則易矣,其實第五之聲,安能變哉?強謂之角而已。先王為樂之意,蓋不如是也。世之樂異乎郊廟之樂者,如圜鐘為宮,則林鐘角聲也。樂有用林鐘者,則變而用黃鐘,此祀天神之音雲耳,非謂能易羽以為角也。
函鐘為宮,則太蔟徵聲也。樂有用太蔟者,則變而用姑洗,此求地祇之音雲耳,非謂能易羽以為徵也。黃鐘為宮,則南呂羽聲也。樂有用南呂者,則變而用應鐘,此求人鬼之音雲耳,非謂能變均外音聲以為羽也。
應鐘、黃鐘,宮之變徵。文、武之出,不用二變聲,所以在均外。鬼神之情,當以類求之。朱弦越席,太羹明酒,所以交于冥莫者,異乎養道,此所以變其律也。
聲之不用商,先儒以謂惡殺聲也。黃鐘之太蔟,函鐘之南呂,皆商也,是殺聲未嘗不用也,所以不用商者,商,中聲也。宮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故商為中聲。
降興上下之神,虛其中聲人聲也。遺乎人聲,所以致一于鬼神也。宗廟之樂,宮為之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宮、角、徵、羽相次者,人樂之敘也,故以之求人鬼。
世樂之敘宮、商、角、徵、羽,此但無商耳,其餘悉用,此人樂之敘也。何以知宮為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以律呂次敘知之也。黃鐘最長,大呂次長,太蔟又次,應鐘最短,此其敘也。圓丘方澤之樂,皆以角為先,其次徵,又次宮,又次羽。
始於角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水。越金,不用商也。木、火、土、水相次者,天地之敘,故以之禮天地,五行之敘: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此但不用金耳,其餘悉用。
此敘,天地之敘也。何以知其角為先、其次徵、又次宮、又次羽?以律呂次敘之也。黃鐘最長,太蔟次長,圜鐘又次,姑洗又次,函鐘又次,南呂最短,此其敘也。此四音之敘也。
天之氣始於子,故先以黃鐘;天之功畢于三月,故終之以姑洗。地之功見于正月,故先之以太蔟;畢于八月,故終之以南呂。幽陰之氣,鐘于北方,人之所終歸,鬼之所藏也,故先之以黃鐘,終之以應鐘。此三樂之始終也。
角者,物生之始也。徵者,物之成。羽者,物之終。天之氣始於十一月,至于正月,萬物萌動,地功見處,則天功之成也,故地以太蔟為角,天以太蔟為徵。
除拜官職,謂除其舊籍,不然也。除,猶易也,以新易舊曰除,如新舊歳之交謂之「歳除」,《易》 :「除戒器,戒不虞 。」以新易弊,所以備不虞也。除謂之除者,自下而上,亦更易之義。
世人畫韓退之,小面而美髯,著紗帽。此乃江南韓熙載耳,尚有當時所畫,題志甚明。熙載謚文靖,江南人謂之韓文公,因此遂謬以為退之。退之肥而寡髯。
元豐中,以退之從享文宣王廟,郡縣所畫,皆是熙載。後世不復可辨,退之遂為熙載矣。
《唐書》 :「開元錢重二銖四參 。」今蜀郡亦以十參為一銖。參吾古之絫字,恐相傳之誤耳。
前史稱嚴武為劍南節度使,放肆不法,李白為之作《蜀道難 》。按孟棨所記,白初至京師,賀知章聞其名,首詣之,白出《蜀道難》,讀未畢,稱嘆數四。時乃天寶初也,此時白已作《蜀道難 》。嚴武為劍南,乃在至德以後肅宗時,年代甚遠。
蓋小說所記,各得于一時見聞,本末不相知,率多舛誤,皆此文之類。李白集中稱「刺章仇兼瓊 」,與《唐書》所載不同,此《唐書》誤也。
舊《尚書·禹貢》云:「雲夢士作乂。」太宗皇帝時,得古本《尚書 》,作「雲土夢作乂 」,詔改《禹貢》從古本。余按,孔安國注 :「雲夢之澤在江南。」不然也。
《左傳》曰 :「鄭伯如楚,王以田江南之夢 。」杜預註云:「楚之雲、夢,跨江南、北。」曰「江南之夢 」,則雲在江北明矣。元豐中,余自隨州道安陸,于入漢口,有景陵主簿郭思者,能言漢、沔間地理,亦以謂江南為夢,江北為雲。
余以《左傳》驗之,思之說信然。江南則今之公安、石首、建寧等縣,江北則玉沙、監利、景陵等縣,乃水之所委,其地最下。江南二浙,水出稍高,雲方土而夢已作乂矣,此古本之為允也。
卷五 樂律一
《周禮》:「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蔟為徵,姑洗為羽。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函鐘為宮,太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若樂八變,即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
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太蔟為徵,應鐘為羽。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 。」凡聲之高下,列為五等,以宮、商、角、徵、羽名之。為之主者曰宮,次二曰商,次三曰角,次四曰徵,次五曰羽,此謂之序;名可易,序不可易。
圜鐘為宮,則黃鐘乃第五羽聲也,今則謂之角,雖謂之角,名則易矣,其實第五之聲,安能變哉?強謂之角而已。先王為樂之意,蓋不如是也。世之樂異乎郊廟之樂者,如圜鐘為宮,則林鐘角聲也。樂有用林鐘者,則變而用黃鐘,此祀天神之音雲耳,非謂能易羽以為角也。
函鐘為宮,則太蔟徵聲也。樂有用太蔟者,則變而用姑洗,此求地祇之音雲耳,非謂能易羽以為徵也。黃鐘為宮,則南呂羽聲也。樂有用南呂者,則變而用應鐘,此求人鬼之音雲耳,非謂能變均外音聲以為羽也。
應鐘、黃鐘,宮之變徵。文、武之出,不用二變聲,所以在均外。鬼神之情,當以類求之。朱弦越席,太羹明酒,所以交于冥莫者,異乎養道,此所以變其律也。
聲之不用商,先儒以謂惡殺聲也。黃鐘之太蔟,函鐘之南呂,皆商也,是殺聲未嘗不用也,所以不用商者,商,中聲也。宮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故商為中聲。
降興上下之神,虛其中聲人聲也。遺乎人聲,所以致一于鬼神也。宗廟之樂,宮為之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宮、角、徵、羽相次者,人樂之敘也,故以之求人鬼。
世樂之敘宮、商、角、徵、羽,此但無商耳,其餘悉用,此人樂之敘也。何以知宮為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以律呂次敘知之也。黃鐘最長,大呂次長,太蔟又次,應鐘最短,此其敘也。圓丘方澤之樂,皆以角為先,其次徵,又次宮,又次羽。
始於角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水。越金,不用商也。木、火、土、水相次者,天地之敘,故以之禮天地,五行之敘: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此但不用金耳,其餘悉用。
此敘,天地之敘也。何以知其角為先、其次徵、又次宮、又次羽?以律呂次敘之也。黃鐘最長,太蔟次長,圜鐘又次,姑洗又次,函鐘又次,南呂最短,此其敘也。此四音之敘也。
天之氣始於子,故先以黃鐘;天之功畢于三月,故終之以姑洗。地之功見于正月,故先之以太蔟;畢于八月,故終之以南呂。幽陰之氣,鐘于北方,人之所終歸,鬼之所藏也,故先之以黃鐘,終之以應鐘。此三樂之始終也。
角者,物生之始也。徵者,物之成。羽者,物之終。天之氣始於十一月,至于正月,萬物萌動,地功見處,則天功之成也,故地以太蔟為角,天以太蔟為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