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一七六二年六月八日是盧梭一生中一個重大的轉折點。那天夜裡,盧梭被人從睡夢中叫醒。他的居停主人盧森堡元帥夫人派人前來通知他,巴黎最高法院即將於次日下令查禁他那部在十多天前開始發售的《愛彌兒》,並要逮捕作者。第二天,六月九日下午,盧梭隻身出走,逃離法國國境,開始他長達八年的流亡生涯。他先在瑞士伯爾尼邦的依弗東住下。在他到達依弗東以前,日內瓦小議會就已下令查禁他的《社會契約論》和《愛彌兒》,不久並將這兩部作品焚燬,同時下令通緝作者。伯爾尼當局接着下令將盧梭逐出它的轄區。盧梭在依弗東居住未及一月,即被迫遷居普魯士國王治下的訥沙泰爾邦的莫蒂埃村,在那裡住了三年零兩個月。一七六五年九月六日夜間,暴徒向盧梭住宅投擲石塊,盧梭再度被迫遷往伯爾尼邦所屬的聖皮埃爾島。但他在島上僅僅住了六周,又被伯爾尼邦小議會逐出。盧梭離島後,經柏林、斯特拉斯堡,於是年十二月十六日抵達巴黎,不久即去英國休謨處。盧梭在英國住了一年多,于一七六七年五月回到法國,長期輾轉各地避難,直到一七七○年六月才重返巴黎。
《懺悔錄》于一七六六年三月開始寫於英國的武通,約于一七七○年年底完稿于巴黎,記載了盧梭從出生到一七六六年被迫離開聖皮埃爾島之間五十多年的生活經歷。《懺悔錄》寫完後,盧梭猶恐後世對他的一生還沒有一個完整的印象,又在一七七二年至一七七五年間寫了三則長篇對話,在他身後於一七八○年匯成一集,以《對話錄——盧梭論讓雅克》之名發表。對話是在一個法國人跟盧梭之間進行的。這個法國人從來沒有讀過盧梭的作品,但盲目地接受盧梭的敵人伏爾泰、格里姆、霍爾巴哈所塑造的盧梭的形象。這部作品充分展示了作者心中那種感覺——即世人一致對他進行迫害。這種感覺有時甚至發展成為幻覺。在《懺悔錄》的第二部中,人們已可看到他這種精神錯亂的端倪,而在這部作品中,這種錯亂就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盧梭擔心這部作品的手稿會落入他的敵人手中,就在一七七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攜往巴黎聖母院,想把它藏進主祭壇中,但發現平常開着的祭壇柵欄卻緊閉着。後又將此書內容摘要抄寫多份,在街上散髮,但無人接受。
這時,盧梭終於感到他的「一切努力全都歸於無效,徒然自苦而一無所得,於是決心採取唯一可取的辦法,那就是一切聽天由命,不再跟這必然對抗」(《漫步之一》),從而得到了內心的安寧。他那時住在巴黎普拉特裡埃街(今讓雅克·盧梭街)五層樓上一套簡樸的小套房裡,每天都在巴黎近郊鄉間作長時間的漫步。他將自一七七六年春至一七七八年春這兩年中漫步時的遐想筆之於書,共得十篇,即這部《漫步遐想錄》,在其身後於一七八二年出版。